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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扶风一村组干部侵吞集体资金14万 判1年有期原始人玩坚果徒刑_陕西

网络整理 2018-08-23 最新信息

  西部网宝鸡讯 扶风县一村组干部在任村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集体资金14万被处有期徒刑一年。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近日,扶风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这起村组干部严重违法犯罪案件。

  扶风县纪委通报,扶风县城关街道原峪村上西组罗新杰2014年7月至2017年8月任上西组组长。其1989年曾因犯抢劫罪被扶风县人民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1992年刑满释放。经查,2014年7月至2016年10月,罗新杰在任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少入账、虚报支出等方式,侵吞村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14370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2018年5月6日,扶风县监委查办的首例留置案宣判,罗新杰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扶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扶风县纪委通报称,罗新杰身为村民小组组长,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为民服务观念淡化、法纪意识淡薄,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最终发展到违法犯罪的地步,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通报指出,扶风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以及所有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等要以罗新杰案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党纪法规,规范权力行使,不断改进作风,积极担当作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厉整治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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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扶风   村组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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