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信息网

首页 > 同城信息 / 正文

宜昌拟列为国家食品英语短句安全示范城市 已通过评议

网络整理 2017-04-11 同城信息

4月6日,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综合评议在北京启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首批试点的15个城市综合评议。评审会上,宜昌等15个城市顺利通过综合评议,拟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昨日,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综合评议结果的公示》,对这15个城市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至4月28日。

评议期间,市委副大大、市长马旭明代表市政府在京汇报了宜昌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副市长张鹏,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评审会,并接受了现场答疑。

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宜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强基础、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共治理、长效化”的思路,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标本兼治,打造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式监管。目前,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产业发展质效、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均得到显著提升。

2014至2016年,宜昌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连续三年在湖北省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考核中位居第一;连续三年在湖北省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民意调查中位居第一。今年2月,湖北省对我市创建国家食品示范城市工作进行省级层面综合评议,并向国家推荐对宜昌创建工作进行国家层面公示评议。

据了解,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建由专家、媒体、行业协会、律师、消费者代表等参加的综合评议委员会,对石家庄、唐山、张家口、济南、青岛、潍坊、烟台、威海、武汉、宜昌、襄阳、西安、宝鸡、杨凌示范区、韩城15个试点城市逐一进行评议。经现场汇报、工作小组介绍情况、7个领域的专业评委提出评价意见与建议、讨论否决项、评委个人评价5个环节,得分高于90分的被推荐为示范城市,进入社会公示名单。

Tags:宜昌拟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已通过评议   宜昌   食品安全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